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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双碳”法治论坛

文章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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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 黎诗琪) 627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和中碳登联合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联合承办的第四届中国“双碳”法治论坛在厦门大学成功举办。这是论坛创办以来首次走出湖北,也是在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五周年、《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举办的一次学术活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机关,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碳排放权交易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实务部门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齐聚鹭岛,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双碳’法治体系完善”为主题,共话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新路径。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湖北宏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鑫,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出席论坛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会议由主旨报告、主题沙龙和两个平行分论坛组成。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讲席教授戴民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孙茜作主旨报告。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实务人员及碳市场业界代表分别围绕“法典时代的‘双碳’法治建设”“碳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会议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双碳”目标的制度化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深刻演变,国内碳市场扩围提速,涉碳司法案例持续积累,“双碳”法治建设面临理论创新与制度建构的双重紧迫任务。要深入把握《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的制度安排,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立法与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涉碳纠纷司法裁判规则,深化气候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以更加完善的“双碳”法治体系保障“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开幕式上还举行了《中国“双碳”法治发展报告(2025-2026)》发布式。《报告》系统梳理了我国“双碳”法治建设的最新进展与典型成果,是“双碳”法治领域的重要年度学术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宝作了“2025-2026年度中‘双碳’法治的新进展”主旨说明,全面呈现了“双碳”法治领域的理论研究前沿与实践探索动态。

据悉,中国“双碳”法治论坛是由我校发起,依托我校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碳登共建的“双碳”法治研究基地共同主办的常设性论坛,已连续四届举办,是我国“双碳”法治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之一。




审核人:侯卓


责任编辑: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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