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求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党纪党规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忠诚是为政之魂,党纪学习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党内所有的政治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党是否忠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阐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也明确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办法。党员干部应该通过党纪学习,进一步淬炼忠诚政治品格,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干净是立身之本,党纪学习要学出更加牢固的廉政防线。“廉洁奉公,就是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公而忘私的光荣传统,从不以功臣自居,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贪图享受,守纪律、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谆谆告诫,深刻阐述了廉洁奉公的时代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党员干部应当对照日常工作深入领悟党纪知识,用党纪标准指导自己的实际行动,深查细排岗位廉洁风险点,推进从学习知识到牢固信念的转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担当是履职之要,党纪学习要学出更加饱满的实干精神。干部干部,“干”字当头,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在“不作为、乱作为”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对“慢作为、假作为”行为的处分规定,旨在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党纪学习应当与工作履职有机结合,进一步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工作导向。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过硬的能力作风、履职的实际成效,将党纪知识学习转化为提高谋划决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通过明方向、知底线,提升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编辑:白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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