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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童德华教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刑民交叉案件

来源:刑事司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5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王晓岩)3月13日上午,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童德华教授在文添楼205教室为法学博士生讲授专业思政课题。本次课堂以“刑民交叉案件的类型化理念与裁决方法”为主题,采用案例式教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以及刑法学科发展动态融通,从刑民交叉问题的现状、概念思维与类型化思维、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分析方法、犯罪心理事实的类型化分析、受害人过错的介入五个方面对刑民交叉问题进行深度讲解。

课堂伊始,童德华教授以刑民交叉问题的现状作为引入,探究刑民交叉问题的特点、难点,最终落脚于刑民交叉问题的形成机理。童德华教授认为,刑民交叉问题的形成和发展受现有的司法观念、刑法理论、犯罪实际、司法反腐和定罪逻辑五个方面的影响,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生活,刑法应当以目的为导向,不断改进法律适用方法。

紧接着,童德华教授通过对“许霆案”的深入剖析,指出传统司法实践中采用的概念思维具有“非此即彼”的特点,往往忽视了刑法和民法之间的过渡,忽视了二者之间的程度性关系,进而提出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应当转变传统思维,通过树立类型化思维,聚焦难点、把握重点、正视痛点、适应热点,充分释放类型化思维有效发挥司法能动性、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的潜能。

随后,童德华教授结合典型案例和具体罪名,进一步明确了类型化思维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应用,为此类案件的裁决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其一,在判断社会危害性方面,童德华教授指出应当把握好损害原则;其二,在犯罪心理事实的类型化方面,童德华教授着重强调了非法占有目的之推定方式,提倡道德预判、目的证伪、目的证实三步走的方法。其三,在受害人过错介入方面,童德华教授主张以社会相当性作为判断标准,他以现实生活中多发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案例切入,剥茧抽丝、层层递进,逐步厘清了夸大宣传、诱导投资等行为与诈骗行为界限。

最后,童德华教授以一句箴言——“刑事司法要透过形式把握实质,运用法理验证经验,通过个案续造规范”为这次精彩的讲学画上圆满的句号。本次课堂内容广博、深入浅出、逻辑清晰,学术氛围浓厚,不仅对同学们开拓刑法学习思维、丰富法律适用方法、把握刑事司法前沿问题大有裨益,而且对新时代、新征程的刑法学研究乃至法治中国建设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价值。

                                              

           审核人:董邦俊

编辑: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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