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历史方位和交叉阐释
一、通过体系分析系统把握其历史方位
作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发展,因此,对于这一指导思想最好的学习和贯彻,就是在动静结合的沿革嬗变中去研究和阐释这一思想的历史方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这六个核心子思想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四梁八柱。理解这六个核心子思想的关系,不能管中窥豹、必须系统把握:一方面要结合2017年、2018年、2020年和2023年等推出的时间节点上去考量,另一方面还要在 “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去理解,唯此方可体悟因何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先强军、后外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经济、讲生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既法治、又文化。
由此观之,习近平文化思想承上与启下。所谓承上,意味着习近平文化思想是对于其他五大核心子思想的阶段性回顾和延展性小结,因为文化是高阶段的产物,须经一段时期实践的总结和一番建构理论的检验,方能最终成就。正是由于我们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实践充分、在法治和德治等方面理论积淀丰厚,习近平文化思想才能玉汝于成。所谓启下,意味着伴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加速,定会有若干重要论述、理念、理论、战略等逐渐成熟为自成周延的体系从而上升为核心子思想,这不仅表征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开放包容与创新发展,更见证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日臻成熟,因为文化是迈向文明的基础和储备、文明是文化的演化与进阶。
二、结合自身专业交叉阐释其独特价值
习近平文化思想明体达用、体用贯通、博大精深,中央明确提出“七个着力”的原则性要求,就是在引导和鼓励全党、全社会掀起一场研究和阐释的高潮,把契合这些要求和理念的多主体思考、多领域思绪、多学科思维等最大的社会共识给凝聚和固化下来,然后丰富和发展这个守正创新的思想体系。
作为环境法学、生态文明学的研习者,窃以为至少有如下的学术命题值得深入研究:第一,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之间的各自特质和彼此关系。如何从自足的角度看待它们的体系构成与核心要义,如何从互助的视角探析法治文化理论、法律与文学理论、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的关联、生态经济文化与生态经济伦理的关系,等等。第二,在“第二个结合”的视域内,探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外延、类型化、主要表征等元素,然后与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再融会贯通。比如传统文化中的无诉与息诉如何与现代法治中的纠纷多元解决相对接,又如传统文化中的重天理、要国法、讲人情如何与现代法治中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等相沟通,还如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自然观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系统治理观相融合。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亟待学术研究的新启程。
编辑:杜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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