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简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深刻回答了重大时代课题,是党和人民奋进新征程的行动指南,具有极其重大的时代价值。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开设“读懂中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心得”系列专栏。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萌发、成长、形成,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解决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一系列全局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不仅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通过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中的“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文,谈谈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几点认识。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与鲜明特征的认识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其思想性和理论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二是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三是安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四是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五是厘清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六是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以上也充分反映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四个方面鲜明的时代特征。即贯穿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彰显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紧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主题,诠释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法治建设的时代使命。
二、对“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工作重心的认识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第九个坚持”,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兼顾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家间利益博弈与日俱增的国际关系现实,以前瞻视野深刻洞察我国特殊国情和世界法治文明发展大势而提出的战略主张。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应然之举。与对国内法治的高度关注相比较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不仅强调涉外法治,而且强调国际法治。对此,我们应予充分领悟。当前我国应进一步聚焦涉外法治,并将涉外法治作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工作重心。
当前加强涉外法治,需要分步实施和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1)要进一步建构和完善中国对外关系法体系,乃至为健全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奠定基础;(2)要编纂一部与《民法典》相关联的并与新一轮对外开放需要相适应的重要法典——“国际私法典”;(3)要大力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三、对新时代我校法治人才培养重点问题的认识
法学院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培养一大批堪当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重任的优秀法治人才。我们学校作为国家法学教育的主力军,承担法学教育更大的重任。
第一,在学校层面强化统筹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既要融入大局,又要苦练内功。首先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一是要完整、准确理解和执行国家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部署。二是虚心学习借鉴国内外法学一流高校经验,切实做到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其次是苦练内功。一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从学科体系、专业体系、教材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完善我校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二是立足于将法学优势学科融入当代中国法治实践、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进行优化布局。
第二,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我校法学人才培养的中国立场和中国特色。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三进”工作。
第三,加快完善我校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研究体系,为持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在法学教育体系的完善方面,建构完备的科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是完善我校整个法治人才培养教育体系需要努力的方向。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所依托的专业主要是国际法。我校法学院的国际法专业历史悠久,是国内最早的国际法硕士和博士授权点之一,教学和科研实力深厚。目前设有国际法系和国际经济法系,共有三十余名专职教师,其中有8位正教授,12位副教授,有长期出国留学研修国际法专业背景的占51%,开设有66门国际法专业课程。依托这样一个学科队伍,我校已招收十五届涉外经贸法方向本科班,自2009年起获批国际法留学生硕士、博士培养项目,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全国仅21家)。先后参加国家一系列重大法律的立法工作,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条法司和外交部条法司的重大决策咨询工作。基于这样的专业、学科力量,我们如何在体制机制上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供保障,还需要进一步精心谋划。将两办《意见》关于法治人才培养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在法学研究体系的完善方面,以两办《意见》为指导,在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条件背景下,强化薄弱领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以及有关涉外法治领域的专业建设。加快发展数字法学、科技法学、教育法学、生态与气候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区域法学与国际法学、社会治理法学与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法学等专业。
编辑:杜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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