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杨灿明
2022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顺利召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2021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小康社会”之后,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共同富裕”迈进。
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动能转换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从客观环境和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仍然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基本理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是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基所在,两者具有实践统一性和历史统一性。高质量发展需要各领域相互配合、协同发力,要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内涵,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基所在。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如何缩小城乡差距,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通过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启动乡村建设行动。解决城乡差距,则需要通过推动城乡户籍和土地制度系统联动改革促进实现城乡一体化、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进行优质公共服务共享机制设计促进实现城乡机会均等化,进而实现农民增收、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以及城乡个人发展机会平等,最终经由这三条路径推动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归根结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新的一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仍是政策重点。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编辑:杜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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