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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组织员工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

来源: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1-09-18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付玉)9月17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直播。

此次报告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陈训秋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显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的辅导报告。张文显说,自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和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命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定位和重大意义进行阐释,这些理论命题可以总结概括为一个理论命题,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张文显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所以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思想,是由其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时代性所决定的,是经过实践经验和历史验证了的。由此,张文显从五个维度作了更为细致和富有理性的深度阐释: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科学的理论,科学性决定其作为指导思想的公信力;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彰显了其作为指导思想的感召力;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践的理论,实践性铸就了其作为指导思想的生命力;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时代性凸显了其作为指导思想的引领力;五,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突破,实践伟力验证其作为指导思想的变革力。

报告会结束后,参会人员接着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分享了学习心得。他说,张文显老师作为我国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著名学者,他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全面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最新成果,兼具学术性、学理性与指导性,其报告可谓是一场学术盛宴。徐汉明教授说,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思想,也是指导我们进行学术研究、服务中央和地方高端决策、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法学新文科“三大体系”建设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他说,张文显老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指导思想”这一命题的阐释,深刻回答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什么能够成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思想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诠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时代性的特征,这一命题充分诠释诠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定位与重大意义。为此,徐汉明教授希望青年学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多关心社会现实问题,拥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顽强意志,将学术研究的热情投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宏伟实践这一重大课题中去。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党支部书记姜公映研究员,院长助理及综合管理部部长徐凤明,院长助理、发展部部长汪洋,教学培训部主管丁莉莉老师,青年专家叶强、徐凯、邵登辉、孙逸啸、皮婧靖,博士研究生李辉,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谢陈,科研秘书郑亚琪、赵晗、华亚颖、方雅、付玉等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编辑:吴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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