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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五中全会精神】高飞:建立稳定长效脱贫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0-11-06 字体:

“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提出了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指明了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构想,擘画了新发展格局的波澜图景,开启了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恢弘篇章。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愿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为后2020时代初步小康社会的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战役取得决定性进展,“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过长期不懈努力,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划上句号,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收官时期,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任务即将圆满完成,减贫重点将从绝对贫困的消除转型到相对贫困的治理。但是,应当清醒的看到绝对贫困的消除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相对贫困仍然会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并呈现出不同于脱贫攻坚时期的新样态。主要表现在相对弱势群体、农民工等新的贫困主体,多维贫困及返贫等新的表现形式。能否建立可持续的稳定脱贫机制是后脱贫攻坚时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关键。《建议》为稳定长效脱贫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包括“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决战决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决胜期与乡村振兴战略启动期“双期”叠加的重要交汇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为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两者一脉相承,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乡村建设的具体手段,二者殊途同归。“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这意味着,乡村振兴战略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为指导理念,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考虑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尤其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意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一方面,提升传统村落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另一方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通过“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之近期目标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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