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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五中全会精神】汪锋: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壁垒的策略思考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0-11-06 字体: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民营经济显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与活力,以“56789”的社会贡献凸显了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近几年来,为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在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又进一步强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受体制惯性影响,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当前仍面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公平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全面确立,产权保护不够到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等等。一方面,这些问题造成了顽固的壁垒效应,制约着民营企业融入我国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这些问题的形成又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原因,单从某一方面着手很难从根源上破解难题。正因为如此,应当遵循“系统改革、综合施策”的原则,同时从法治保障、规划引领、环境整治、方法创新等四个方面精准发力、破除壁垒。

一是加强法治保障。我国宪法虽然明确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全国各地的民营经济情况千差万别,且很不均衡,制定和出台专门法的立法时机仍尚未成熟。近几年来,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但由于约束力和规范性不如专门法,实施效果仍有待提升。鉴于此,应当积极鼓励具有立法权限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来促进民营企业改革与发展。

二是注重规划引领。在当前各地都在研究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之际,很有必要将民营经济纳入到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体系,与其他所有制形式进行统筹规划、一体谋划。同时,规划的核心目标应当是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对接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从整体上提升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不优是当前制约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应当继续深入开展涉及民营企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地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民资民企向营商环境良好的地区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探索创新路径。从现状来看,我国各地在运用法治或政策方法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时,有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些出现了“政策空转”现象。解决这一类难题不能仅仅凭借政策,而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如上海市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破解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通过增发1000亿的企业债券,设立1000亿的平稳发展基金,帮助优质民营企业降低流动性风险,等等。这些都是运用市场方法所进行的方法创新,在实践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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