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邓翠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法治建设实践不断深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全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6月12至14日,我校刑事辩护研究院与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联合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业务培训》,全省340多名专职律师参加了培训。
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胡向阳讲授了《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湖北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汪少鹏律师讲授了《涉黑犯罪案件辩护的有关问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娄秋琴律师讲授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与刑事辩护》,并与学员们进行了广泛的互动交流。
四场讲座,场场精彩,学员们反应强烈,均认为收效巨大,达到了超预期的效果,希望有关单位以后能多举办此类培训,不断提升我省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编辑:徐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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