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通讯员 靖珍珍 刘 璇 柯炜娜) 11月19日上午,由法学院主办的“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圆桌论坛”在我校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海峡两岸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应我校副校长刘仁山的邀请,台湾地区东海大学法学院林恩玮、众博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许兆庆、金门大学海洋与边境管理学系李瑞生,以及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许军珂、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杜涛、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孙尚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立君、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李庆明、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叶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葆莳、武汉大学法学院梁雯雯以及其他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多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论坛。我校法学院院长徐涤宇,国际法学科韩龙、吴志忠、刘卫国,钟丽、王小琼、潘定、黄志慧等出席本次论坛。林恩玮应邀担任本次论坛的主持人。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到场聆听。
会议伊始,刘仁山介绍了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并对校内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参与表示欢迎和感谢。
法学院院长徐涤宇代表法学院致辞,他认为,“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圆桌论坛”的举办具有重要的意义。徐院长介绍了我校国际私法团队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
与会嘉宾就论坛议题展开讨论。在主题发言阶段,许兆庆介绍了台湾地区国际私法近期的新发展,并重点分析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在台湾地区法院的适用情况。李瑞生以“惩罚性损害赔偿在台湾的发展问题”为主题,从实体法以及外国裁判的承认与执行两个角度阐述了台湾地区法院关于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司法实践。杜涛以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为法院所提供的服务为例,介绍了外国法查明的相关实践,并对外国法查明的基本运作流程和思路进行梳理。孙尚鸿在分析各国冲突规范的立法基础上,阐述了冲突规范的援引与外国法的适用问题。法学院陈丽平对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赔偿性惩罚判决的模式选择进行分析,并论证了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相关判决的实施路径。
在与谈阶段,许军珂以“涉外审判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实现”为主线,阐述了意思自治的适用情况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叶斌对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管辖权、公共政策问题进行了评析。李庆明就不方便法院原则、冲突规范的援引问题、外国法查明问题发表了意见。王葆莳、梁雯雯针对不方便法院原则及外国法的查明问题做了发言。
在自由讨论环节,杜涛、许兆庆、王葆莳、李瑞生等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外国法查明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
最后,刘仁山对此次论坛进行总结发言。他再次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刘仁山认为,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涉及国际私法领域的核心问题,也产生了不少新的观点。他强调,本次“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圆桌论坛”旨在求同存异,“在讨论中形成共识,在共识中求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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