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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界两“明星”教授详谈法律修正与司法实践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6-10-17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陈家希李艺萌)为开拓我校学生视野,提供更高学习平台,10月14日,我校刑事司法学院主办两场盛大讲座,分别由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和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主讲,对《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理由进行了评析。

讲座开头,赵教授以轻松的聊天方式引入:“上次我来这里的时候,大多数在座的同学可能还没有出生”。在说到正题之前,他强调:“要带着批判的额眼光看法律,但也要尊重立法者的考虑”。教授提醒同学们学会正确看待法律和修正,与司法实践相权衡。

张教授在下午的讲座中同样强调了这一点,他通过与案例相结合的形式,为大家讲解了立法的理由和司法实践中的棘手问题。教授对案例的诙谐讲述,引起了场上阵阵笑声,也使同学们充分理解案例内容,让知识变得更加有趣。

在座无虚席的会场中,两位教授丰富的知识和司法经验、敏锐的法律眼光,让在场者深深为之折服。废止死刑、反恐、打击网络犯罪、打击贪污贿赂、终身监禁等都是两位教授的重点讲解对象。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9种罪名的死刑,”赵教授说,“这些罪名以经济性、非暴力犯罪为主,同时包括部分非致命性暴力犯罪,多属备而不用、备而少用。”他认为,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罪名,不能轻易废止其死刑。但他对于司法机关的死刑改革表示支持:“目前存在很多有大量水分的死刑罪名,其死刑还需要成规模、成批量地废止”。

提到反恐问题,赵教授阐述众多修法争议,反复强调立法要迎头赶上,包括新设、扩充罪名、加重处罚等。同时,他还补充:“立法机关深入反恐一线调查案例,平衡打击恐怖活动与保护少数民族人民利益的关系”。

张教授保持一贯的诙谐风格,在讲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时,他提出了争议,即原本犯罪行为与利用网络传播行为的关系。

在严打贪污贿赂的社会背景下,刑法中有关贪污贿赂的条款也备受瞩目。对于贪污和贿赂的定罪,张教授用简洁的十个字总结:“贪污重数额,受贿重情节”。此前法条对于贪污数额认定的规定过于机械,张教授通过举例,详细地讲解了其中的数额认定与争议所在。同时,他还提到贪污罪与普通诈骗、盗窃罪的关系,给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自从终身监禁提出以来,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张教授明确表示了自己对终身监禁的反对态度:“死刑是残忍的,终身刑也是残忍的。若让一个人没有希望地活着,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侵害。若被终身监禁的人卧病在床,如何照顾?若犯人无法忍受监禁,要求执行死刑,又如何处理?”他阐述了众多现实问题,深入剖析了终身监禁的弊端,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多的思考方式。

对于我校法科学子来说,这两场讲座的场面胜似明星见面会。但更重要的是,通过两位教授的精彩讲解和思想碰撞,对刑法修正案,乃至法律的修正有了更深的认识。正如张明楷教授的名言:“法律不是被嘲笑的对象”。发现问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这是每个法律人应当铭记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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