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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广新解读法学期刊论文写作的基本规格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6-06-07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靖珍珍 吕笑语 赵桃)64日晚,由法学院《南湖法学》编辑部主办的《南湖法学》论文写作讲坛第七讲在文治六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为“法学期刊论文写作的基本规格”。《中国法学》杂志社编审、研究员朱广新教授主讲此次讲座。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刑事司法学院王安异副教授,法学院江河教授、陈柏峰教授、秦小建副教授、袁中华副教授以及学院众多学子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朱广新教授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强调期刊论文作为目前学术交流主要形式的重要地位,并指出一篇好的期刊论文需要有严格的外在形式和实质内容。题名、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作为法学期刊论文写作的基本要件,都需细细斟酌。

针对期刊论文的题名,朱广新教授提出题名要明确、简洁,摒除冗长复杂的结构。他以具体的论文题名为例证,在剖析常见问题的基础上,发掘出题名结构的两种选择,即“直接以研究对象命名”和“以研究对象+研究方式命名”。谈及内容提要,朱教授总结出常见的纰漏,例如“把摘要写成自己文章的自评和总结”、“把摘要写成引言”等。在他看来,摘要需具备浓缩信息、便捷筛选的功能,应与正文保持一致,避免个人议论。

 “关键词具有检索文献的工具性功能和扩大文章学术影响的社会性功能,它看似不重要,但却是实际应用中出现问题最集中的地方。”朱教授阐释道,在关键词的选择上,不可把通用词作为关键词、更不可把生活用词作为关键词。朱教授再次援引实际案例,说明在关键词的规范标注方面,首先要选取可以反映论文主题范围的关键词,再根据具体逻辑关系选取其他的关键词。

之于正文写作,朱教授着重介绍了引言和结语,这两部分作为正文的组成部分经常被忽略。朱教授认为,引言写作时要点明选题、说明选题缘由、拟研讨问题和限定选题,结语方面则要集中回答引言中的问题,汇集主要思想。针对主体内容的写作,朱教授提出:要有具体的观点,学会抽象概括,在结尾适当升华。

提问环节,袁中华老师针对论文写作的模式以及中外论文写作的要求等同朱广新教授进行了讨论,同学们积极请教一些在论文写作中的问题,朱教授一一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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