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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翔教授做客法学院主讲研究生创新课程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6-05-30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雨薇 庄群 王玥 李元)523日至27日,著名青年宪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受邀做客我校法学院,主讲法学院创新课程。他围绕《基本权利教义学》,分5次讲学,展开为期5天的全面授课。524日上午,本次课程第二讲——“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主观防御权与客观价值秩序”在文添楼105教室开讲。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系王广辉教授致欢迎辞,秦小建副教授与众多研究生、本科生到场聆听。


在第二讲中,张翔教授指出,在当代德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基本权利被认为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通过分析德国判决史上有名的“吕特判决”、“税务分割案”和“第二次堕胎案”的判决宗旨,他对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予以阐述。

关于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下的不同权能,张翔教授对基本权利作为“主观权利”时体现出的“防御权功能”和“受益权功能”进行了详细解析;而基本权利作为“客观法”时所体现的功能,他从制度性保障、组织与程序保障、狭义的保护义务和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四个层面展开论述。

此次为期五天的短期讲学,张翔教授结合《机动车限行、财产权限制与比例原则》、《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基本权利冲突的规范结构与解决模式》、《机动车限行、财产权限制与比例原则》和《宪法教义学初阶》等十余篇个人论文著作,展开深入教学。以著名案例和热点事件为切入点,以其丰富的研究成果为基点,他从基本权利限制的分析框架、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基本权利冲突与法律的合宪性解释、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和基本权利教义学的发展五个方面对《基本权利教义学》进行了全面、综合的学理解析。其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授课吸引众多研究生到场聆听,场场座无缺席,学生提问环节积极活跃,学术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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