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研修纪行
2013级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陈丽平
2015年7月,中华司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举办期间,台北大学终身荣誉特聘教授陈荣传先生对一同参会的导师刘仁山教授表示其对中南国际法偏爱有加,愿意资助一名学生赴台研修。在导师的鼎力推荐下,我幸运入选,并于11月7日至12月7日赴台展开一场学术之旅、收获之旅、温情之旅。
听课学习篇
在台北大学研修期间,我师从陈荣传教授,每周一、周二、周四都会随堂听陈老师讲授《国际私法》、《债法各论》、《物权法》和《信托法》四门课程。陈老师会根据学生层次的不同,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式教学贯穿始终,长于循循善诱。
本科生授课时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本土案例信手拈来,辨法析理丝丝入扣,问题意识浓烈,实践导向深刻,援引理论持之有据,判解法条有理有力,均能引起学生探究之兴趣,兼之陈老师深入浅出之学术功底,很好地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法律精髓。而在研究所上课时,则采用小班教学形式以讨论为主,话题轻松不设界限,师生各抒己见不囿于流派分野,只要逻辑自洽均可成一家之言;诸生思维跳跃、灵感火花不时迸发,初看貌似天马行空,但细究则是形散神不散,义理、考据、辞章三者无一不备,论据、论点、论证一一呈现广大精微之气!
陈老师从不故步自封,亦不屑于在学术界跑马圈地,他在大陆法学界广结学术善缘,为海峡两岸学生搭建了法学交流的桥梁。在台期间,荣传老师还领我们一众学生聆听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的学术讲座,主题为“绝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规则”。王教授的专题讲座与陈先生的全课讲堂内容虽各有侧重,但能互为延伸、交相印证。可谓一部民法,两行脚印,但细究细品仍能探寻两岸法学间的亲缘关系与各自千秋。两大课堂真有异曲同工之处,可获相得益彰之趣!从中既可窥得部门法之堂奥,又可初识比较法之精妙!
陈老师是一位孜孜不倦的学者,也是一位热心公益的社会活动家。作为台湾地区法曹协会秘书长,他利用在台湾法律实务界积累的广泛社会资源,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其间陈老师还带我们赴台湾大学参加第六届马汉宝法学讲座,听取前“司法院”负责人翁岳生教授题为“台湾司法之现代化”的演讲。翁教授指出现代司法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在提及台湾地区司法现况时,翁先生几度哽咽激动。
演讲锻炼篇
为进一步加强两岸学子交流,陈教授还组织海峡法治论坛,让我们四位大陆研修生为台湾学生举办两场演讲,第一场主题为“大陆求学求职的经验、秘辛与建议”, 清华大学博士生王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李大鹏、我先后发言,其中我的演讲主题为“大陆求学求职的苦与乐”,鉴于大陆对台湾影响力与吸引力与日俱增,台湾学生对大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进展均较为关注,与会台湾学生纷纷就各自感兴趣的话题向我们踊跃发问,会上全程互动热络、交流充分,尽显两岸青年学人同气连枝、源流趋近。
第二场主题为“国际航空运输法律秩序自由化:美国视角”,由西北政法大学访修教师周亚光老师主讲,与其他陆生对谈。两场讲座均由陈荣传教授主持,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徐育安副教授和游进发副教授作了精彩点评。两场演讲为大陆研修生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也展示了大陆法学青年的风采,更拉近了海峡两岸青年学子的心理距离。
参访体验篇
陈老师为让我们深入了解台湾的司法现况,不辞辛劳地带领我们拜访名师、聆听名家演讲,参访“司法院”、“立法院”、“高等法院”以及信托工会,一系列参访活动让我更深层次了解海峡对岸司法现况。
其间,陈老师带我们拜访了现任“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大法官,苏大法官亦是著名法学家,曾任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苏大法官很关心后辈,详细询问了我的博士论文开题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诸多建议,让我受益匪浅。“司法院”是台湾地区最高司法机关,主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审判及对公务人员的惩戒审议等事项,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共有大法官15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司法专员全程为我们讲解该院之组成、运作等相关知识,还将该院自行编撰的《大法官解释》、《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判选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宪法判决选译》等书籍专门赠予我们。台湾地区法官学贯中西、理实结合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学术功底深厚又笔耕不辍亦让大陆学子感触良多。
参访高等法院让我对台湾地区司法机构的精细与周到颇为感叹。高等法院是台湾地区的二级法院之一,属普通法院,直属台湾当局“司法院”管辖。审判庭采用“无纸化审判”,当事人身后各有一个投屏,用于公开展示证据材料,律师阅卷无须复印,资料直接用U盘拷贝,这样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提升了审判公信力。审判庭为特定诉讼参与人提供了专用通道和声音处理设备,当事人席位上亦配有近视眼镜、老花眼镜等便民物件,并提供《六法全书》随时备查,细微之处尽显司法人性化。
今年恰逢《开罗宣言》发表72周年,我们一行拜访了对二战史颇有研究的“立法委员”蔡正元。蔡立委围绕《开罗宣言》和我们畅聊了两岸关系问题。蔡立委指出,《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用武力从中国窃取占领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必须归还中国,是战后中国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的国际法依据。蔡立委思维敏捷,能言善辩,深喑国际法,二战史信手拈来,但因为马上要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意犹未尽的我们不得不抱憾离开。
此外我们还参访台湾信托业同业公会,秘书长吴益圳先生亲自安排培训专员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初步了解台湾信托业的现状、信托工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吴秘书长为我们答疑解惑,我就两岸信托之异同提问,吴秘书长认为两岸信托法律架构不同,两岸信托的经营范围不同,也导致两岸信托发展路线不尽相同。台湾信托业在定位上跟银行、保险以及证券是有明确的区隔。通过参访,我也深切感受到台湾信托业发展较为成熟,许多做法值得大陆借鉴。
拜访名师篇
台湾之行最大收获之一是奉仁山师之命拜访了饮誉两岸的国际私法名师——东海大学陈隆修教授。东海大学与我校有着深厚的学术交谊,陈老师谈起中南时非常激动,他说:“世界上再也没有哪一所大学像中南待我这么好,我和刘老师的关系真的很不一般,他是真正能读得懂我的人。刘老师对待学生非常严格,能成为刘老师的学生,确实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陈老师谈到我校黄志慧老师时也是赞赏有加,直言优秀。”陈老师很关心我的博士论文,并不厌其烦地指陈在其著作《国际私法: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中国思想下的全球化管辖规则》与我论文相关之处,详加指导。先生的博闻强记让我叹服不已,提携后进令我倍感温暖。陈老师还特意留了电话和在台南法院就职的学生邮箱给我,让其助我搜集案例资料,我尤为感动。先生虽已年近退休,但治学精勤程度已超乎我辈想象,已功成名就的他仍读书不辍,著述不止,甚而因用眼过度致使视网膜破裂。临别时还清晰地记得他笑着对我说:“做研究真的很快乐!”
台湾之行,通过观摩、聆听,我深切地体会到老师们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知识渊博、理念精深,在各自研究领域均有独到的分析和精辟的见解,他们精彩的讲座不时闪烁出智慧的火花,使我的思维理念不断地受到新的冲击,从而净化了心灵,拓宽了视野,开阔了眼界。美丽的台湾宝岛,让我感受到了一个别样的天地:那里虽然地狭人稠,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那里的植被遮天蔽日,绿树成荫;那里的人热情好客、热爱生活;那里的生活井然有序、安祥惬意。
“路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将以本次研修所得的思想与学术收获为前行动力,不需扬鞭自奋蹄,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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