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辉教授等参加宪法学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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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秀才) 12月19日至12月2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以及第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广州举行,全国公法学者、公法学博士生相聚花城,共襄学术,砥砺思想。会议和论坛分别针对“财产权”、“国家所有”、“土地范畴”三项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权利以及宪法实施与宪法解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司法改革与制度创新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公法路径等重要议题展开。

王光辉教授发言
我校法学院王广辉教授、江登琴副教授、秦小建老师以及陈明辉、杨光、李杰、张婷、王秀才、王孟嘉、谭家超等多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应邀参加本次会议和论坛。
在12月19日下午 “财产权”范畴的专题讨论中,王广辉以“中国宪法中的所有权规范变迁及其性质”为题,就中国宪法中所有权这一重要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并得到了与会专家和学者的高度评价。此外,根据会务组的安排,王广辉教授在“依宪治国六人谈”讲座中担任与谈人并在司法改革、国家所有两大主题中担任点评专家。
在12月19日下午和12月20日上午“财产权”、“国家所有”范畴的专题讨论中,江登琴副教授、秦小建博士就两大主题分别作了点评发言并受到与会专家的肯定。江登琴副教授、秦小建博士还担任公法博士论坛的点评专家,对地方立法、行政规划等专题报告作了精彩点评。

江登琴和秦小建发言
此外,我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张婷同学以“再思地方人大立法权:从宪法依据展开”为题作了发言,并得到与会专家和同学的一致好评。根据会务组的安排,我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李杰、王秀才、王孟嘉、谭家超等四位同学分别就员额制改革、立法协商、信赖利益保护以及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权等报告进行了专题点评。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是中国宪法学会的重要学术活动,已连续举办十届,本次会议创新了谈论模式,即以主体讨论的形式,确定范畴议题召集人,取得了明显效果。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是发现、培养青年公法学人的重要学术平台,我校作为创办单位和理事单位,曾承办第二届论坛,我校江登琴副教授曾亲自参与该论坛的创办及章程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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