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庄 群 赵倩男 李 玥) 12月10日下午,法学院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联合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模拟法庭(一)举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袁桂君等到场旁听。
审判团
此次庭审内容为刑事贩毒案件。被告人余超多次向叶峰、张权、姜浒等人贩卖毒品,并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构成贩卖毒品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两环节有序进行。公诉人举证充分、思路清晰,审判长认真听取公诉方与被告人的陈述,体现审判的公正与威严。鉴于被告人余超认罪态度良好,法官在充分考量的基础上,判处余超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及罚金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辩解
听取判决结果后,被告人余超表示认罪,并以身说法,向全场陈述自己的悔意,恳谈毒品对自己的危害,规劝年轻大学生远离毒品。
活动现场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公诉人接受在场学生提问,并就陪审员的作用、实务中贩卖毒品克数如何认定等问题做出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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