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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法学专家热议网络空间

来源:刑事司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12-05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邢新)为迎接和纪念国家宪法日,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3日中午,第二十三期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午餐会之“纪念国家宪法日,宪法与刑法对话”系列活动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午餐会以“网络空间的自由与秩序”为主题,以宪法学科与刑法学科对话的方式,深入探讨言论自由的相关学术问题。法学院王广辉教授与刑事司法学院夏勇教授作为本次学术午餐会的主讲人分别从宪法学和刑法学的角度思考网络空间下的言论自由问题,刑事司法学院郭泽强教授担任主持人。哲学院刘可风教授,工商学院费显政教授,法学院屈永华教授,刑事司法学院胡向阳教授、李宏教授、苏彩霞教授、程红教授、周详教授,章昌志主任等师生近百名,以及武汉晚报、长江商报和武汉教育台的媒体记者参加了本次学术午餐会。

  
    会议伊始,郭泽强教授代表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午餐会主办方向各位老师和媒体记者的到来表达了感谢。他表示,学术午餐会作为学术交流强有力的品牌一直秉承“学术午餐会,思想来聚会”的思想,致力于刑法学科的学术探讨和交流。在学术报告环节中,王广辉教授从宪法学的学科基础出发,以言论自由保障的对象,法律对言论自由的规制,言论自由与秩序的关系等角度深入剖析了网络空间下的言论自由。他指出网络为言论自由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但同时网络环境使规制言论自由面临更大的挑战。夏勇教授基于刑法学的立场,以“自由、秩序与网络危害行为——宪法与刑法之间联接的逻辑”为主线,细致而全面地解读了网络空间下自由与秩序之间的逻辑关系。他认为这种逻辑关系应该分为权利本位、禁止在先和分层规制三个方面。他表示网络危害行为不等于网络犯罪行为,要用不同的社会规范进行分层规制,同时指出,要特别注意网络中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的界限。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与会人员积极提问互动,就言论自由权利与其他权利的关系,网络环境中言论权利是扩大还是缩小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激烈的讨论,现场互动热烈。在点评环节中,哲学院刘可风教授和法学院江登琴副教授高度认可和评价了两位报告人的学术观点和理论深度,并表示言论自由的保护与规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变得日益重要,因此更要注重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分工合作,确保言论自由权利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有序地行使。


    本次学术午餐会为迎接国家宪法日,以“网络空间的自由与秩序”为切入点,突破学科壁垒,使得宪法学科与刑法学科进行了深刻的对话,拓宽了同学们的学术思维和研究方式,既增强了大家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又结合了刑法学的专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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