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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方先生谈“一个法盲眼中的法治”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5-11-16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李宏群) 11月12日晚,我校第十四期“人文大讲堂”暨第三十期法学部青年学者学术沙龙“一个法盲眼中的法治”,在首义校区文汇楼二楼浙晓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的主讲人是李北方老师,评论人是法学院陈柏峰教授。

 

    李北方:《南风窗》主笔。分别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和伦敦经济学院人类学系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是英国外交部志奋领奖学金(Chevening Scholarship)的获得者。出版著作《北大南门朝西开》,先后发表各类文章数百篇。

 

    19点30分,讲座正式开始。身着便装的李北方先生,虽喉咙不适,却仍幽默风趣,侃侃而谈,在与大家共同探讨“法治”究竟是什么的过程中不时引起阵阵欢笑与掌声。

 

“法盲”不盲

 

    讲座刚开始,李北方先生便直言当代法学界的某些人过于自恋,自我感觉良好,企图对其他知识领域进行殖民,这些人被称为“法律党”。

 

    他说:“法盲应该有两重含义,第一种是指纯粹的未接受过正式法学教育,未走过法律程序,完全不知法的人,第二种则是指不赞同,不支持法律党,被其扣帽子的一类人,而我应该是第二种。”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当谈到法治应适度而不过度时,李北方先生则对比分析“湖北十堰一男子因不满劳资纠纷案件判决携尖刀刺伤数名法官”和“原重庆市刑警总队队长李阳为农民工讨薪成功”两个案例,并结合自身经历,提出法治应符合人情、人性、人心的观点。

 

    “司法独立不能不讲前提,哈罗德.J.波尔曼先生在著作《法律与宗教》中曾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他强调说:“同样,法治也必须有社会基础才会长久,否则便会成为无说服力的、压迫强制的法治。”

 

知识就是权力

 

    李北方先生认为“,Knowledge is power”更准确的翻译应为“知识就是权力”。法治是一种知识体系,是维持社会体系的理论之一,普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有知识的人通过知识获取自己的权力,当然也必须知道自己的知识要用在什么地方,要为谁说话。比知识本身更重要的是立场,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讲座可以知道用另一个角度看法治。”

 

    评论人陈柏峰教授也指出,只有当我们读更多的书,有了更多社会经验的时候,才能不轻易被一些错误言论所迷惑。中国有着独特的历史经验,有着五千年文明和先进的社会主义实践,必能走出与资本主义国家不一样的法治道路。希望法学院的学子们能够不局限于法律知识,拥有更广阔的视野,从思想和政治素质上真正知道人民利益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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