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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如何思考社会热点”讲座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5-11-15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章博雅 何婷 姜春霞) 11月14日晚7点,由法学院主办的“法律人如何思考社会热点——公法青年学者的视角”讲座在首义校区文瀚楼302教室举行。这次讲座的主持人是我校法学院老师秦小建,讲座嘉宾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教授和赵真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陈鹏、东南大学法学院熊樟林教授和刘启川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王圭宇博士,我校老师江登琴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秦小建为同学们介绍了出席本次讲座的嘉宾,然后六位讲师分别与大家一起分享了自己对于“法律人如何思考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

 

 


 

 

于文豪教授

 

 

 

                                   熊樟林教授

 


    于文豪从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法律思维的角度出发,向同学们阐述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如何保持自己的专业特点这一问题。接着熊樟林讲述了如何思考行政法的社会热点问题,主要提到了两点:一是拒绝共识,敢说真话,二是要亲身参与到社会活动中,用实践去验证理论。他说:“法律人要敢于从法律专业知识的角度说一些和社会大众观点不同的东西,真理往往由小部分人掌握,我们不应该人云亦云。”

    陈鹏从“转基因食品”与《食品安全法》的规范入手来谈论法律社会热点,同时他还特别强调了阅读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做了大量的阅读才能获得丰富的知识储备。

    刘启川表示:“作为法律人要循规蹈矩地搞法律。只有具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后才能去创新。思考不是社会热点问题,而是亲力亲为的问题。”王圭宇则通过“小悦悦”事件谈法律与道德,提出了“法律能不能规定没救人要被惩罚”、“奖励式救人是否需要建立规范”和“法律能不能规定施救人与被救人以及未施救人的行为规范”三个问题,引人深思。

    最后一位是赵真,他就“法律人如何思考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了两种思考方式:一是描述性的实然方式;二是规范性的应然方式。除此之外,赵真还给我们解释了规范与法条的区别,“规范是一种意义与内涵,而法条则是规范的体现!”

  法学1506班的邵莨玉同学在听完讲座后说道:“作为学法学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关注社会中的热点问题,而这个讲座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关注,也让我知道了一些新颖、前沿的观点。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第一是知识的积累,他们通过各种案例让我了解到,法学涵盖的不仅仅是法律,可能还有哲学、自然科学、社会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这就要求我们有广泛的阅读和开阔的视角。第二就是思维态度,既要循规蹈矩,又要创新。除此之外,方法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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