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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巍主讲社会市场经济视野下的欧盟反垄断法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10-21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雨薇 赵倩男 林怡 王玥) 10月20日晚,“经济法学术活动月”系列讲座第二讲之“社会市场经济视野下的欧盟反垄断法”在我校文泰楼模拟法庭(三)开展。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翟巍老师担任主讲。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经济法系副主任王永强副教授,经济法系吴京辉副教授到场聆听。

 

 

    “社会市场经济”与“欧盟反垄断法”为此次讲座主题中的两大关键词,翟巍通过对相关概念的辨析详细地阐述了两者的概念内涵,并对比了中国反垄断法与欧盟反垄断法,总结得出欧盟反垄断法的特征。

 

华东政法大学翟巍教授主讲

 

    从社会市场经济的角度谈欧盟反垄断法,翟巍聚焦于三大核心问题:国家限制竞争行为与行政垄断之区分,欧洲法院附属理论与附属性国家限制竞争行为规制,欧盟模式对于我国行政垄断规制之启示。他解读了欧盟反垄断法的核心条款——《欧盟运作条约》第106条,强调在社会公共利益服务领域,如果公共企业受国家委托承担社会职能,其行为符合公众的整体利益且不严重损害欧盟利益,可以获得反垄断豁免这一例外情形的存在。并以此展开了对第一个核心问题的具体阐述。第二个核心问题在详细介绍“附属理论”中展开。“附属理论”是欧盟法院为弥补欧盟反垄断法在规制“与公共企业垄断行为密切相关的国家限制竞争行为”领域所存在的漏洞而发展出来的理论,并始终在司法实践中被强调。以国际视野观中国问题,在反垄断方面,他总结得出欧盟模式给予我国行政垄断规制的启示在于:一、明晰附属性行政垄断行为的反垄断可规制性;二、宽泛界定公共企业概念外延;三、明确“保障公共经济利益服务的行政扶持行为”的一般性垄断豁免。谈及“行政垄断”与“行政扶持”的区别,他从实施目的、具体范围、行为法律依据和持续期限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论述。

 

 

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致辞

 

 

    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我国反垄断法移植理论、行政垄断实例等问题与翟巍老师展开了探讨,现场氛围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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