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通讯员 邓晓静 摄影 王玥 姚有为) 6月12日晚,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翔应法学院之邀来校作了题为“裁判·正义·司法改革——从惠阳许霆案谈起”的专题讲座,讲述了他对裁判、正义与司法改革的体认与看法。
此次讲座是法学院推出的“法律大讲堂”系列讲座的第三讲,由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主持。现场嘉宾包括我校惠州校友会会长李弘律师,法学专业1989级校友殷长青,惠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詹麟书、团支部书记张文姣和我们的校友、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李少波老师等。
讲座伊始,万翔回忆了二十多年前在校求学的情形,提及了令人感念的颇多往事,引得同学们笑声不断,拉近了与大家的距离。
万翔介绍了制作“惠阳许霆案”刑事判决书的经过,解析了他希望通过此案的判决所表达的法治理念与法制思想。他引用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的名言——“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再次强调了他在回应网友们时的话:司法正义并不同于理想正义,司法正义其实是没有最好的,最好的状况也不过是无限接近理想正义。万翔告诉学子们,“要提高认识正义的水平与程度。要多看书,多学习,才能看得多识得广。”
万翔说,制作这份判决之时,就是想利用这样一个机会贯彻自己长期以来关于判决和判决书制作的理念,“在法律许可的限度之内,仁慈是正义的源泉”。理智与情感在判决时并非是截然对立的。
讲座结束后,万翔与在场的观众进行互动。有来自深圳的校友问,制作这份判决的时候有无和上级法院沟通,万翔院长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但是同合议庭其他成员交换过意见。他表示,该判决引发如此热潮,“并非我的判决书写得有多好”,原因只在于“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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