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贺 超 马 昕 杨 桐) 4月28日晚,法学院樊启荣教授在文治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有关我国《保险法》20年风雨历程的讲座。此次讲座由“我国《保险法》之回顾、反思与前瞻”三部曲组成,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
樊启荣对我国《保险法》20年的历程,一言蔽之为“三阶段演进论”。在《保险法》的回顾中,他详细介绍了我国保险法的产生——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保险法》,和我国《保险法》在2002年与2009年的两次修改,并深刻分析了产生与修改的社会背景。他指出,《保险法》在我国从无到有,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从风险社会、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以及民生保障四个方面,樊启荣得出当前中国保险业已从“保险需要市场”、“保险需要政府”向“政府需要保险”转换的论断。他指出,当前法治社会的建设如火如荼,民法典的编纂也纳入了国家的议题,国际保险立法现代转型出现了新趋势和国内保险法研究的逐渐繁荣,都将对我国《保险法》之未来发展起到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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