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校法律人才培养的新尝试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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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雨薇 姚元群 刘佳鑫 张雪) 4月23日下午,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为探索、建立具备“知识整合应用能力、知识迁移转化能力和知识持续更新能力”法律人才的新型培养模式,与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在我校联合举办了“今天大讲堂”挂牌仪式暨开篇之论——走进法律共同体的律师。

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与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作建设的“今天大讲堂”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谈经论道场所,而是律师实务与大学教育对接的平台,是法律科学共同体、制度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与大学法律人才培养对接的平台,是法律职业人锻炼成长的熔炉。
此次讲座由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主讲。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王均平教授主持了此次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石勇、付军、黄诚泽、王洪斌、陈凌和刘飞志等律师,以及我校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一些教师和学生。

岳琴舫从我国及湖北省律师行业的数据信息、邹碧华现象凸显的法律共同体与律师间双向需求、法律共同体中律师的角色定位与认知,以及律师的性质与使命等方面,从律师实务视角为我们描述了“走进法律共同体的律师”的愿景:律师在法律共同体中承担着提供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司法的辅助者和社会改革参与者的角色,“律师不应只是天空中的一抹彩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拉动司法的三驾马车,只有这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才能保证司法不会偏离正义目标,达到司法的理想状态。”
在参与者的互动过程中,今天律师事务所的石勇、黄诚泽和陈凌律师律围绕参加讲座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应用理论视角的交流和律师实务经验的沟通。

关于此次讲座的主题,王均平将之总结为:律师应当是融合法律人、经济人、社会人与政治人相关特性、具备四位一体个性之人才;律师应当是我国法律科学共同体、制度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中的律师;没有超越法律科学共同体、制度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的律师,也不存在没有律师成员的法律科学共同体、制度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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