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项安琪 王梦影 姚有为) 4月25日下午,以“民法典制定的进路”为主题的学术三人行讲座在文泓楼报告厅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张家勇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编审、研究员朱广新老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为主持人。
薛军从民法典编纂的意义讲起,他指出进行民法典的编纂是为了解决目前困扰中国民事司法活动的问题,尤其是法律渊源体系合理化程度低的问题。薛教授认为“一方面,不同时代颁布的法律之间不协调;另一方面,我国立法质量较低,法律和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难以解释”。但是他同时也谈到由于法律体系化在世界范围内正体现出衰弱的趋势,因此我们对民法典编纂也不必太过强求。
而朱广新则在肯定薛军观点的同时,通过具体的制度证实了编纂民法典的必要性。他认为“法律编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重新建构一套民法典,另一种是在原有的法律发展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学科系统整理来编纂”。由于我国现行的民法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法律观念、立法制度下建立起来的,因此需要通过第二种方式进行整理。朱广新又以现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例,总结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有“乱”、“残缺不全”、“前后有重大发展”、“重效果轻行为”等缺点,并就未来发展和改革的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林妹妹”,张家勇如是说。每个人都当有自己的见解并积极谏言。他提出民法典编纂的意义在于通过重述既有的制度,将各个阶段建立的法律的衔接关系处理好,使我们的法律更具科学性和体系性。
最后,徐涤宇做了简要总结,他认为要通过民法典的编撰重塑现有的法律,并正确处理立法、司法、学说的关系。
时间匆匆而过,讲座即将结束而大家意犹未尽。同学们也都积极地提出心中的疑惑并得到了老师们耐心详细的回答。 |
编辑: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