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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成果被采纳

来源: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5-04-02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方金海 曾海涛)据悉,由徐汉明教授主持的“《网络安全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近期结项通过并被中宣部和国家社科基金办肯定,成果被采纳。

 

    自上个世纪90年代由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行动计划”实施以来,人类社会步入了“大数据”时代,形成了“第五空间”。这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面貌、行为方式、决策行动,甚至成为一国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的目标模式选择,成为国际社会处理国际事务、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基本工具。大数据又犹如一把双刃剑,给国家信息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带来全方位的挑战。面对网络侵权泛滥,网络不正当竞争越演越烈,网络非法行为给国家安全造成的现实威胁,网络安全核心技术薄弱,网络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屏障脆弱、立法严重滞后等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网络安全立法技术和政策措施,立足中国国情,加快我国网络安全立法迫在眉睫。2013年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敏锐的视角、顶层机制设计的层面,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自主设立“网络安全立法”课题,形成了初期成果。随后,又组织专家申报国家劳动人事保障部、海外出国留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安全立法模式”,首次举办国际研讨会,邀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共商国家网络治理大计,所形成成果引起中宣部高度重视,其中关于建立国家网络安全领导信息小组、推进网络安全“五个体系”建设、网络安全立法框架、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等成果被调取和吸收采用。鉴于中心前期研究的理论厚度、立法模式的前瞻性、协调性和创新性,2014年中宣部联合国家社科基金办给中心负责人徐汉明教授、中心首席专家梅夏英教授委托重大项目“《网络安全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徐汉明教授、梅夏英教授率领课题组成员刻苦攻关,高质量快速度的完成了课题。其提出的《网络安全法》(草案)被中宣部采纳并编报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成果以由中宣部结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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