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真理大学蔡震荣解析“为权利而抗争”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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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 秦思语) 3月16日晚,台湾真理大学行政法学蔡震荣教授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作主题为“为权利而抗争”的学术报告,宪法与行政法学系杨勇萍副教授担任活动主持人,宪法与行政法学系方世荣教授、张青波副教授、江登琴副教授、曾祥明老师等参与本次学术交流活动。

蔡震荣首先介绍了《为权利而抗争》一书,这本书大致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法的起源。法的目标在于和平,但其所用而达到目的的手段却是抗争,法的生命是抗争,亦是民族的、国权的、阶级的以及个人的抗争。他主要从个人责任与义务、法的贯彻、利益与现存法结合三个方面论述法的生命在于整个国家无止境的抗争与奋斗。二是具体权利的抗争。蔡教授提出具体权利的抗争存在于各种领域中,低至私法,高至国际法。权利的抗争是权利人自我的义务,因人类是以拥有和防卫权利来维护其精神之生存条件。三是为权利而抗争的理念价值。他分别从对权利侵害的主张、主张权利的社会义务、客观抽象的法律与主观具体的权利的契合以及私法斗争的重要性四个角度来阐述耶林所谓“为权利而抗争”的真正内涵与精神价值。四是耶林之抗争。蔡教授指出权利的抗争也存在着必要的界限,此处的“抗争”应是自我人格上的抗争,只有当权力的本身是属于不合理特权时才有权利抗争之权利,否则会造成滥诉。结合当前中国法治实践与诉求,在进入法治国家的里程上强调抗争是有必要的。
对于在座各位的提问,蔡震荣一一作了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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