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詹新宇)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1月14日,财政部预算司在财政部会议室召开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讨会”。会议由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夏先德主持,我校校长杨灿明教授、财政税务学院长陈志勇教授与武汉大学吴俊培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马国贤教授等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专题发言。财政部预算司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深入探讨了政府事权的内涵、范围、划分标准、划分方法、路径选择、行政管理方式、法律保障等重要议题,为理顺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框架,凝聚改革共识,并形成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杨灿明教授作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的专题发言,认为事权划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难点之一,但又不仅仅是财政问题。事权划分改革,涉及到纵向政府间和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权力调整与重构,牵一发而动全身。他指出,我国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主要存在事权划分缺乏法律规范、事权按要素而不是按项目划分、各级政府职责重叠交叉严重、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较大、非财政部门的财政干预过大等问题。他提出了事权划分原则应坚持事权法定和因地制宜、事权调整方式应为决策权下放和执行权上收、纵向调整方面应优化政府级次设置、横向改革方面要理顺部门间的事权关系等优化我国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陈志勇教授作了“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的专题发言,认为分权的非规范性导致了诸多的无序化和风险隐患,需要中央政府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事权在各个支出领域、各公共项目上的政府主体责任,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和细化。他提出在事权、支出责任、财力和财权协调统一的过程中,要遵循合理的制度构建步骤,首先应实现财权与支出责任的匹配,其次要实现事权与财力的匹配,最后是实现财力与财权的协调。他建议在财政预算管理上实现“省直管县”的同时,应减少行政管理体制上过多的政府层级,以实现行政管理层级与财政管理层级的协调对接;建议在省具备发债权的基础上,也给予中心城市一定的发债权,允许满足条件的大、中城市发行市政债券,以满足地方正常的经济建设需求。另外,陈志勇教授还在加强地方税系建设、构建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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