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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林等为“高校省级实习基地”揭牌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1-11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候竟) 117日,我校法学类首个“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揭牌仪式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法院院长韩凌、我校副校长刘茂林共同为基地揭牌。参与本次揭牌仪式的还有法院常务副院长李晓毅、副院长陈光、我校教务部部长刘仁山、法学院党委书记肖崇明等。

 

 

 

 

 

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精神,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申报,经过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严格评审,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授牌。

 

 

 

 

 

 

揭牌仪式首先由刘茂林代表学校致辞。他感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我校法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优质的条件,他指出,培养进入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人才数量才能真实地反映出一所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实力。希望借助我校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以及校院对法科学生实习实训的高度认同,争取将本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一个典型的、有示范意义的实践基地。

 

 

 

 

 

随后,韩凌回顾了法院和我校的合作历程,并对我校法学院实习生的专业能力和实务能力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她表示,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有多位来自我校的法官已经成为该院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希望通过实习实训提升法科学子的综合能力,为未来进入法院工作夯实基础,能够有更多的法科毕业生来到该院工作。

 

 

 

刘仁山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正规化,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法学院教师选派到法院挂职,这也意味着校院合作将会更加广泛和深入。当然,法科毕业生的培养与法律人才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也要求校院合作要更加广泛和深入。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挂牌活动是对四中全会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培养壮大司法队伍精神的及时回应。希望双方协同努力,探索更加广泛的合作形式,将本实习实训基地打造成一个典范。

 

 

  目前我校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有郭倍倍、陈柏峰、张作华、资琳等老师。同时,我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也在法院设立了导诉工作站,法援中心的志愿者同学定期来法院值班,在中心指导老师和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实践教学和服务社会两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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