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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畅谈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1-10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段诗韵 贺超 杨桐)11月7日晚,《南湖法学》论文写作讲坛第2讲《法律经验研究的展开》在文泓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为《南湖法学》论文写作讲坛致辞,此次讲座由法学院理论法学系博士生导师陈柏峰教授主讲,《南湖法学》编辑部前主编吕健俊任主持人。

 
    在致辞中,胡弘弘多次强调论文写作的重要性,对《南湖法学》论文写作讲坛的开办给予高度赞扬。她相信,《南湖法学》论文写作讲坛一定会让法科学子的论文写作能力有所提高,同学们会从中大受裨益。
 
  
 
    陈柏峰教授开场即表示,读书并非只为做学问,也是为满足日后工作对阅读能力、概括能力、提炼能力的需要。他认为,当今大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存在许多基本的问题,如问题意识不强、论文缺乏中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他围绕法学研究两大方法之一的实证研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此引导大家用法学经验研究之方法去写作论文。 
 
 
 
    陈柏峰认为,实证研究包括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而当前我们面对一个“压缩的现代化”,定量研究的方法难以全面把握社会快速的变化发展之势,因而,对转型时期社会的剖析,我们应当回到经验里去,多运用定性的经验研究方法。陈柏峰强调,实证研究需要研究者多去做调研,多进入社会经验,并痛斥了那种“拿着外国论文的定量模型,到中国寻找数据来填空格”的“拿来主义”。结合自己长期从事有关农村调研的经历,陈教授更进一步提出“没有正确的调研就没有发言权”的观点,期冀大家进入经验并能将思考从中抽离,透过经验文本与生活的距离来审视问题的内在机制。而在进入经验之后,通过做机制分析,对研究对象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解读和解释,发现事物间的关联,主要是因果关系。有力度的机制分析,就一定可以做出有创新的论文。他启示大家,“问题源于悖论,”而“问题意识则来源于田野”,并鼓励在场师生,“只要愿意去做,总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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