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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经济学研究会年会在我校举行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0-30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董佳清 张慧琦 彭昊宇 黄婧)1025日,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四届法经济学高峰论坛——经济法的经济分析研讨会在中天世纪大酒店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我校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主持开幕式。省法学会副会长姚仁安,著名法学家、我校资深教授吴汉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处长郑宁,武汉市法制办主任彭国元,省教育厅处长乔志强,我校法学院副院长简基松教授等出席会议。此外,来自我校、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中国红十字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法院、贵州茅台酒集团有限公司等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也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年会围绕着“法经济学理论的产生与演变”、“规制与反垄断的关系”、“司法体制改革的经济分析”、“执法成本、效益的个案分析与定量分析”等四个议题展开研究与讨论。

 

 

 

 

 

 

大会开幕式上,姚仁安首先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向本次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法经济学用经济分析的独特视角分析法律问题,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著名法学家吴汉东简要回顾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同时指出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需要处理好自由探索与问题导向以及专业分析与融通研究两个关系。简基松则侧重从学科建设的意义上,认为法经济学为法学提供了一种实证的方法体系,是法学论证方法体系的一次革命。在开幕式最后的致辞环节,刘大洪用“我心依旧,我心永恒”八个字表达了对法经济学的感情,并对陪伴法经济学研究会走过十周年的所有学者表示真挚的感谢。同时,刘大洪从经济法学和经济学、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全球化和本土化、老中青学者等四组概念入手对法经济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希望所有同学能不断探索前进,以期寻求四组概念的融合,实现法经济学的繁荣发展。

 

 

 

 

 

 

接下来的学术研讨及自由发言阶段,由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许承光教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系陈茂国主任主持,来自各地的专家、青年学者和实务界的杰出代表各抒己见,见仁见智。我校樊启荣、华中科技大学鄢斌教授、我校王永强副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廖建求副教授、我校罗洪洋教授等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学术碰撞热烈,思想火花遍洒,为所有的人带来了一场精神盛宴。

 

 

 

 

 

 

闭幕式上,刘大洪作了总结发言,认为本次年会在形式上是一个新的尝试,研讨会层次高,参与度高,并期待下一次的学术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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