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民法典学术沙龙
来源:法学院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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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泽昊 李秀枝 文玉洁 向璐丹 杨 桐) 10月18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小型系列研讨会之十三民法典学术沙龙在文泓楼四楼报告厅拉开帷幕,来自西南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同我校民商法学者各抒己见,共同探讨民法问题。
此次沙龙开幕式由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主持,他对到场嘉宾做了简要的介绍。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谭启平教授进行致辞。麻昌华在致辞中表达了对在场青年才俊的美好希望,谭启平则预祝此次沙龙圆满成功。
沙龙分为上、下午两场。在上午场的讨论中,谭启平首先以《政府财政科技投入项目合同的性质及其救济路径》为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他提出“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是一把双刃剑”,好处是可以鼓励科研人员,然而使用不当则会造成资助款项的挪用。评议人麻昌华认为关键点还应该在“政府项目基金发放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提出政府科研拨款应该落实到个人。陆剑老师则指出这是科研体制自身出现问题。
张力以《民法转型的发源分析》为题,通过对民法起源研究以及对各民族民法的比较后得出:“古典民法具有民族性、整体性、多元性等特点。并且民法在向一般私法转型。”评议阶段,《法商研究》耿卓副主编就民法转型与中国的切合向张教授提问,张力仔细解答。伍治良提出的公、私法并列的等思想与张力不谋而合。
许中缘的题目是《论法人名誉权本质与法人人格权法体系构造》,他从我们熟悉的自然人名誉权入手,将法人名誉权与自然人名誉权做对比,提出我国虽然向他国借鉴,但是由于经验不足,彰显了自然人,却忽略了团体法。孟令志、唐义虎一致认为,对于法人名誉权的忽视是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下午场由孟令志主持,孙鹏首先以“素因竞合与侵权责任分担”为主题作了详细的报告。他先后通过解释大量的案例举证分析了在一般和特殊情况下素因减责的问题,随后又阐述了素因减责与损害金钱评价、本来过失相抵之关系。对此,法学院副院长张红、陈晓敏老师分别作了相应的评议。张红针对孙鹏素因竞合与侵权责任分担问题中,关于素因减责是否能够依托《侵权责任法》中具体法条的问题与孙鹏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将沙龙气氛推入高潮。
侯国跃作了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裁判依据”相关问题的报告,他总结了我国法院2014年9月裁判的27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的裁判依据和特点,在此基础上,他阐述了面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规范冲突问题,以及如何正确援引裁判依据和适用司法解释。唐义虎、陆剑相继作了细致的评议。
徐银波报告了关于侵权行为形态的嬗变与赔偿理念的现代化的研究结果,并针对这一主题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适用,耿卓、陈晓敏担任其评议人。
闭幕式由高飞担任主持人,张红、孙鹏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致辞,表达了对活动的充分肯定,并希望大家能够延续研讨会的良好氛围继续进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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