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康兰平)4月25日下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在文泓楼学术报告厅深度剖析“事实冲突与规范失效——中国法学研究的挑战和机遇”。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组和法学部青年学者沙龙联合主办。讲座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德淼教授主持,法学院罗洪洋教授担任评议人。法理教研室张斌峰教授、张继成教授、陈柏峰教授、资琳副教授等作为嘉宾出席讲座。
谢晖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着以下三个命题展开:(1)当下中国面临着严峻的问题—社会事实的冲突;(2)反映在规则上呈现出何种的情形;(3)法学面临着的机遇与挑战。 针对第一个命题“当下中国面临着严峻的问题—社会事实的冲突”,谢晖教授进一步将其细化为如下的四个子命题:社会转型、历史性问题的共识性的解决、社会事实的分类、事实的冲突。在谢晖教授看来,在当下的中国正在处于转型时期,无论是政治文献,还是日常的生活都有着真切的感受。而充斥其中的最为深刻的问题就是“事实冲突”,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区域、不同的机构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分裂,乃至学者认为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撕裂”的时代。
谢教授论述的第二个话题是“反映在规则上呈现出何种的情形”。在他看来,规则在广义上而言,也是一种制度的事实。规则是人造的事实,属于事实的层面,必然面临着着选择,就会出现选择的尴尬。由此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制度选择了事实,抛弃了其它的事实,但是本身并不自信,就会产生规范失效的问题。比如我们一方面强调司法权威,另一方面又鼓励信访,正是因为制度的冲突和尴尬,导致了司法难以成为现代的司法。 在前述基础上,谢晖教授对其第三个命题“学习法律的用意何在”,展开层层论述。既然社会事实如此对立,规则如此失效,道德如此低落,那么学习法律的用意何在?谢晖教授以潘恩先生的名言“哪里没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引申出“哪里有法律失衡的情形,哪里就是法律职业者发挥作用的地方”。当下中国的法学主流是规范法学,针对前面所述的事实冲突和失效的情形,规范法学仍然是值得坚持的主线,而法学自身具有改造社会、形塑社会的功能。中国的社会转型尽管提供了很多的事实冲突、规范失效情形、甚至导致社会失序的情形,但是对于法学的研究这不仅仅是挑战,更是重大的机遇。 罗洪洋教授秉承着“鸡蛋挑骨头”的态度,对谢晖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同时也对今后讲座形式的设置和法理学科的建设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在观众提问环节,谢晖教授针对同学们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诙谐而不失严谨的语言赢得了阵阵掌声。
最后,张德淼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强调要秉承着严谨的学术精神、撷取智慧的火花,洞见内在机理。同时他也对同学们提出殷殷期许,要将美妙的信念铭记心间,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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