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张楠 杜成城)3月31日晚7点,法学院研究生首届“原法杯”辩论赛在模拟法庭二举行。此次辩论赛辩题为“审判时参考判例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从成文法的局限性,历史发展等角度阐述“利大于弊”的观点,反方则从“我国法律文化,政治体制和宪法精神”角度进行反击。
紧接着,双方围绕着“判例与案例是否有区别”展开了激烈辩论。正方认为“判例与案例没有区别,参考判例不等于引入判例法。”反方观点则与之相悖“判例与案例有区别,判例具有普遍约束力,而案例并不具备。”正方认为应该努力学习西方借鉴案例的做法弥补成文法之不足。反方对此进行激烈辩驳“外国的月亮并没有比较圆,成文法的局限性不是判例法所能弥补的。”
最后,演讲与辩论协会第25,26届辩手部部长裴洲剑进行了总结发言“辩论首先要解构。主题词有三个,审判时,参考,判例。离开了这三点都算偏题。辩手们对焦点的把握还不太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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