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张楠) 3月26日15:00,中南法理讲坛第一讲——当代法律的复杂性问题在文泓楼开讲,同学们都早早就座,翘首以盼苏力教授前来开讲。偌大的文泓楼报告厅座无虚席,连通道都挤满了人。本次讲坛主要讨论法律人思维,当代社会问题复杂化,所以法律人思维也复杂化。
苏教授分析了以前的社会问题没有那么复杂,不需要太多法律知识就可以解决,因为思考法律更多在考虑事实。但有些案件则很复杂需要思考法律,还要基于事实。苏教授在此举出一个例子:一个人开车发生车祸,在判断这个案件时就要考虑驾驶者是否有病,自己是否提前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吃药或断药……那受害者是否违规行走,车辆又是否有故障等一系列事实,这些事实会影响案件判断与走向。一个简单的民事侵权或交通肇事,都牵扯很多事实,而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会考虑更多因素。如法官会考虑责任人支付能力,是否公车合法试用等,思考许多事实,多方考量,把事实连起来才能做出更合理的判断。
他还谈到,仅仅研究法条,也不会得出合理判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规则把复杂的事实加以简化是当今很常见的做法。善于举例的苏教授又用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向大家解释:比如孩子上小学,六岁可以,五岁就不可以,为什么呢?这其实没有什么道理。但如果都可以则比较混乱。法律人思维应该事实与规则并重,司法者要考虑尊重立法者的追求,考虑决策合法性及社会影响。
苏教授提到事实引发法律的深思。有人批判柏拉图哲学王的统治,但我们需要聪明人从事实和大量法律中分析出合适的规则,有智人无智法。依法治国,不但要熟悉法律规则,还要对人生事故经验也很熟悉,才能在错综复杂中做出判断。我们的关注点不仅是法律还有复杂的客观世界,所以司法立法都面临很大难题。世界各地都针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变革。如反垄断划分于商务部,只有解决不了的时候才诉诸法律。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每个案件都在具体考察研究处理,无法抽象解决。他还提出律师可以专业化,如只从事环境保护等,但法官无法自己选择,有什么案件就受理什么案件,难度在于可能涉及的问题并不了解。
当谈到当今中国学习法律的多为文科生,苏教授分析了文科和理科学习法律的优劣势。他说:“理科对于一些设计生物等需要有专业知识的方面就比较擅长一些,而对于普通民众理解法律则需要文科生的表达能力修辞能力。”
最后,苏力教授说,在实践法律时,往往过分强调程序正义,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不能差太远。有些律师法官发现实体不正义,却只管程序正义,或过分强调法律解释,这样会使百姓对法律失去信任。总之就是法条主义不可取,事实主义也不可取。
随后在场同学积极向苏教授请教,苏教授就是否应该减轻法官职责,程序正义与事实正义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做出了详细地回答。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次中南大法理讲坛落下帷幕。
附:朱苏力,2001年至2010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西方法律史、美国商税法、法社会学、美国法律制度、法哲学、法律经济学分析、比较法、比较法律文化。代表作品《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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