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今柯)近日,“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获奖名单揭晓,我校徐涤宇教授和刘笋教授获“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这是全国法学界对两位教授在各自研究领域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和社会影响的高度评价。
据悉,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和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经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委员会评选,由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最终审议、决定。本次评选共确认78名候选人,经过复评和终评,从78名候选人中选出了1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和20名提名奖获得者。
为了大力扶持法学人才和法律人才的成长,使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调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为依法治国创造更多的法学学术精品,促进法学理论的繁荣和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国法学会于1995年、1999年、2002 年、2004年、2006年和2010年、2014年连续七次开展评选“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本次评选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按规定条件推荐和初评,再经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终评。无论是评选条件,还是评选程序,均非常严格,保证了该项评选的高标准、高档次。
徐涤宇
获奖情况: 2006年首届“湖北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7年湖北省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8年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9年入选湖南省青年社科“百人工程”计划,2010年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委、省政府奖),入选教育部2010年度“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刘 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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