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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教授解读共和国法治建设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12-16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高 佳 苏恒瑶 喻 怡)12月15日晚,洪范学术论坛第四十期讲座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主讲共和国法治的历史反思。我校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陈景良教授主持本场讲座,法制史教研室主任春杨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武乾副教授担任讲座评议人。

 

                    陈景良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侯教授就指出共和国法治建设具有多变性的特点,表明自己是从学者的角度提出个性化反思。侯欣一教授将我国建国以来的时期以改革开放为分界点分为前30多年的人治时代和后30多年的法治时代。对比这两个时期,侯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几点见解。

 

                     候欣一教授开讲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法制建设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仍然是人治,并没有走向法治,侯教授认为其中的原因很多。主要在于共产党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段时期对中国的政治问题认识不足、早期党员对现代法治无深刻认识、党在新中国成立后长时间未完成角色转变、党内力量结构不合理等四点。侯教授指出,在当时国际法治的大背景下,中国通过立法的两分化、限制司法功能、大幅缩减法学教育、彻底模糊公权与私权的界限等人治途径完成了治理国家的功能。这种方式在刚刚建国的特殊时期达到了特殊的治理效果,但其实现是以齐聚全国之物力财力为代价的。

 

对于后来我国开始由人治向法治转型,侯教授将其定性为偶然性的转变,他认为这是文革结束后党内一些具有反思能力的领导人恰好选择了正确的改革时机,促使我国实现历史性重大转折的结果。讲解了两个不同的阶段后,侯教授梳理了60年多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基本上做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治化。公民法律意识尤其是权利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逐渐趋于理性也都证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侯教授提出下一步的法治建设是要采取措施让司法更加具有公信力。侯教授强调,只有让司法在解决社会纠纷中树立权威、增强公信力,才能使我国法治践行之路更为顺畅。

 

                     武乾教授进行评议

 

                     春杨教授进行评议

 

                       现场同学进行提问

 

讲座结束后,武乾副教授、春杨教授分别对侯教授的精彩演讲做了点评,并就讲座内容与侯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同学们就共和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向侯教授提出自己的疑惑与见解,侯教授一一作答。

 

                           讲座现场

 

                           合影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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