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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祛魅”专题讲座圆满落幕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3-10-31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陈涛 李凤琦 实习记者 陶倩 黄欣琪) 20131030日晚七点,以“文法祛魅”为主题,针对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方法的讲座在我校文泓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红教授,同时他也是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和中国信访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讲座吸引了法学院众多学生到场参加,会场座无虚席,部分学生只能站在门口甚至坐在地上。

 

张红教授开场就提出“法学使生活更美好”的观点,指出要通过案例研究民法,并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是法学的任务,强调要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找出其中的法规,创造出概念,厘清不同现象之间的关系,最后将这些认识归结为一个简单体系。

 

二是法律科学,张教授借用萨维尼的话强调法律走在法学前面,生活走在法学前面,并从“为愚昧服务的法学”、“信仰危机”、“法学与实践”、“法学与和谐社会”四方面阐述法律科学。首先举例说明法学的胜利在于搞出了一种民众不再认识的、无法控制的法律,随后强调法律与法学需要互动,要使技术成为人类福祉而不是灾难,最后提出几乎一切都是有疑问的,任何一条法条都可以写文章,写论文时首先要阐述出一个真正的问题,再展开逻辑分析。

 

三是法律人的使命,也就是立法、行政、司法。

 

四是案例研究与民法方法,指出法律是靠解释的,强调解释法律能力的重要性。张教授认为法学能力之形成有三个阶段,由法律知识到法律思维再到争议解决,并且强调比较法之不可或缺性。张教授用台湾一青年起诉其父亲要求切断父子关系的案例表明比较法的力量之强以及法理是相通的。最后张教授指出大陆法律的一个有关违反法律性侵权责任的漏洞,留给在座的学生思考。

 

    在张红教授精彩的演讲后,法学院博士生秦小健和大四学生黄晓原上台发言,分享经验。秦博士在此强调了三点:比较的重要性,对规则的质疑需谨慎,多种可能共存。黄同学则表示对法学的研究需要静心与恒心。在最后的学生提问时间里,在场学生积极举手发问,张教授一一耐心解答,会场响起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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