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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工作会议

来源:教务部发布时间:2013-10-12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范丽萍 10月8日下午,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汉东校长主持

 

吴校长首先介绍了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获得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他强调“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包括三个项目,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全国只有5所大学同时获得以上三个项目立项,我校即是其中之一,这是我校多年来人才培养成果积淀的正效应,非常不容易。立项后,我们也开展了各项建设活动,但是相对于兄弟院校教育教学的大胆改革与创新,我们项目建设工作还不够到位,交流、沟通明显不足,要在全国发出中南声音,我们需要好好总结一下一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形成经验,同时对于今后工作目标和计划做一个好好的规划。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成立工作班子非常重要,因此,此次会议意义非常重大。

 

刘茂林副校长在介绍了领导小组和项目组成立的情况后,强调我们首先要对三个项目建设要求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将项目建设目标、社会需求和我校特色相结合。三个基地并不是简单的分为三个专业方向,分别招生,各自为战,而是社会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要通过设置相应的课程模块来达成相应的目标。同时三者之间,“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是基础,“涉外法律人才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两个教育基地也要体现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因此,三个项目要通力合作,重新审视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全程培养方案,大胆创新,大力开展教学改革。他还建议明年我校牵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改革研讨会。

 

作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的负责人,教务部部长刘仁山就近年来在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教育培养计划”的工作思路。其他项目组组长也汇报了各自项目的建设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作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的一部分,是对全国法学教育的重新洗牌,也是当前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的方向。三个项目虽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出版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论文集》、加强实践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修订了培养方案,增加了双语教学课程,加强与涉外部门联系等;但要达到项目建设目标,我们还需继续努力,充分利用我校的特色资源,教育教学改革步子还要迈得更大一些。同时我们还应该注重凝练和总结,凸显中南特色。要实干,让中南走出去,还要做好宣传,让社会了解中南。

 

最后,吴校长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各项目组工作班子应尽快成立,并明确各自职责。第二,做好顶层设计。三个项目并不是独立、各自实施的,而是要相关部门需要通力合作,从目标规划、实施方案、教学改革等方面做好统筹安排。第三,对近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吴校长强调,我们要以质量工程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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