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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斯伟江解读中国法史及司法弊端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3-04-16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刘雅文 赵文琪 学生记者 肖怡爽)4月6日晚,由我校法学实验中心主办,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大型公益讲座在模拟法庭(一)举行,讲座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庄案”第二季代理律师斯伟江进行主讲。我校博士、北大博士后陈少文老师担任特约主持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担任评讲人。

 

何兵:谁掌握最高法?

 

   “为何产生权力腐败?原因是权力可以改造人性,使人格腐败”,何兵教授从国家和人民关注的腐败问题切入,以我国历届最高法院掌权者为线索,对历届最高法掌门人和人民司法史进行具体梳理。

 

    从建国初期的我国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沈钧儒到之后的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等历届院长的司法理念和工作实践出发,结合案例,总结不同历史背景下司法制度的特点与弊病,旁征博引,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

 

    他指出,沈钧儒时期的司法无程序法组织法,无法管理和控制下级运转。董必武时期虽切实贯彻与群众联系、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但因国民党法庭初废,新法又未成熟,法官不知如何审判,造成了司法人员贪污严重,旧司法作风普遍存在。司法腐败在第三任谢觉哉时期更加严重,“领导怎么定,下面就怎么办“,只遵循法律手续的集体审判机制,权责不明。文化大革命后,杨秀峰作为第四任最高法官,社会推崇司法政治化,司法成为政治的附庸。

 

    “只有当司法与政治保持一定距离时,才能真正实现司法独立”,何兵教授总结时表达了自己对于司法改革的路线设想和期待。

 

斯伟江:司法改革,有所信仰

 

    斯伟江律师接过话题,以《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及其走向》为题进行演讲。结合自己多年的司法实践,他总结出现行司法制度的七大弊端:司法地方化、人民庸俗化、内部附庸化、制衡形式化、权利无制约化、反贪选择化和办案刑讯化。通过对王全章按、王立军案等多个实际案例,指出要切实改变司法实践中行政控制过强、某些机关权力过大缺乏监督和法律制约的现状,推进分权和宪法司法化、法官精英化。

 

    司法改革路向何方?他以对“中国梦”这一名词的解读表明了自己的设想和建议,“何为中国梦?就是每个人完成自己的梦,就是要切实推进自由主义,争个人自由,争公民权利。”

 

    演讲最后,他表达了自己多年来坚守的法治理想和对法科学子们的寄语,“面对压力,要坚守底线和法治理念,有所信仰,不要轻易被小环境改变。”

 

    随后,胡弘弘和秦前红教授进行了精炼独到的点评,何兵和斯伟江也在讲座结束前对现场同学的提问进行一一解答。

 

   据悉,此次何兵教授和斯伟江律师来汉,先后在我校、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参与多场学术沙龙和公益讲座,为武汉高校法科学子带来一场学术思想交流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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