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陈丹)由我校研究生院主办、刑事司法学院承办的“文澜博导讲堂”第十五讲于3月21日晚在文澜楼107教室举办。这也是刑事司法学院2013年“春之声”刑事法系列讲座的首场。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夏勇教授进行了题为“死刑判决:立即执行还是缓期执行?”的学术讲座。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童德华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夏勇教授分别从死刑案件、罪刑程度、人身危险性、社会关注四个角度对死缓标准进行了详实的讲解。在第一部分,夏勇教授列举了近年来一些引发社会争论的死刑案件,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法律问题不需要热炒,需要冷静的标准,虽然民众和专家学者对死缓适用各持已见,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个基本的问题——死缓标准。在第二部分,夏勇教授指出死刑缓期执行借助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一否定表述有循环论证之嫌。当前学界对于死缓判决标准的代表性观点是“罪刑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他认为该观点将死缓当作独立于死刑之外的刑种,不能做出合理判决。第三部分,夏勇教授详细地论证了将人身危险性作为死缓标准的合理性。他认为要综合行为人案前、案中、案后表现出的反社会倾向来判断是否对其适用死缓。同时强调适用该标准必须注意两点:一是确实存在自首、坦白、悔罪等事实;二是这些事实确实能够表明行为人人身危险性降低。夏勇教授就当前社会大众对司法造成压力的现象予以了评述。他指出,司法机关要独立地依据刑法规定做出判决,不应受到法律之外的民意、舆论以及媒体的影响。他强调法律人应该坚持的立场是:必须坚持用现代理性说服民众,用刑法规定的具体标准来判处案件。
讲解之后是答疑互动环节,听完夏勇教授一气呵成、逻辑清晰、论证充分的讲座后,在场听众的思维都被调动起来,纷纷举手、跃跃欲试,现场气氛达到高潮。面对同学们的提问,夏勇教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肯定了同学们善于发问的优点,同时也鼓励同学们从多角度思考问题。在这场学术盛宴中,大家重新认识了死缓判决的标准,学习了刑法学的相关知识,更重要的“从生活中寻找刑法热点”“以解决问题的态度来研究刑法”的研究方法给了深刻的启发。 |
编辑: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