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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领导讲授地方立法与人大监督制度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12-14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杜晨曦 代剑锋 吴黄禹 赵昕昕)1211晚,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讲座第四讲在文泓楼学术报告厅顺利开讲。本次讲座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周冶陶联合讲授“地方立法与人大监督制度的回顾与展望”。法学院王广辉教授、胡弘弘教授、陈新副教授、江登琴老师等出席了讲座。王广辉教授担任嘉宾主持。

 

  

周冶陶就地方立法建设的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作了深入分析。她用一系列具体的立法条例和数据简要介绍了湖北省地方立法的基本发展概况:从1979年至今共经历了起步探索、逐步提高、快速发展和2000年《立法法》颁布后的规范发展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形成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周主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地方立法应进一步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并始终坚持“民为本、不抵触、有特色、好操作”的标准。指出,周冶陶提升法律法规质量的关键不仅在于要把好立项关,建立起立法评估机制,更需要突出地方特色,真正造福一方。

 

 

 

 

王亚平则从监督活动、监督制度、监督方式、监督文化以及对监督的展望五个方面对人大的监督权作了细致阐述。他详细介绍了监督活动的主体、对象和内容及人大监督制度的来源和发展。在对监督方式的讲授中,他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与方式作了分别叙述。相比较而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更加微观并且更具可操作性。随后,王亚平从传统文化这一新颖的角度,分析了东西方监督制度差异的原因:监督制度也是一种文化,必然要受到文化传统的影响。面对我国人大的监督权仍是人大职权中薄弱环节的现状,他提出了几点应对措施:深化立法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和加强化立法保护、扩大监督的透明度和增强监督主体的能力建设。

 

 

 

互动环节中,陈新副教授和在场同学对“小三公”、立法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提问。主讲人的细致讲解引得场下掌声不断,气氛十分活跃。据悉,该系列讲座最后一期“学术沙龙之社会转型与宪法实施”将于1214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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