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笋教授、韩龙教授和邓烈教授组成。我校国际私法专业部分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旁听了答辩会。
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刘仁山教授指导。她们是乔慧娟、李婷及俄罗斯留学生Victoria Pirumova,其毕业论文的题目分别为《私人与国家间投资争端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美国涉外证券民事管辖权制度研究》、On the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Treaties to Eliminate Double Taxat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经过近4个小时精彩、严谨的答辩,三名答辩人均顺利通过此次答辩会,与会老师和同学欣赏了一场高水平、高质量的博士论文答辩会议。
从本次博士论文答辩会的程序看,突出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责任机制。根据答辩程序,在博士生就论文情况作陈述之前,首先由指导教师刘仁山教授向答辩委员会汇报参加答辩的博士生的学习、科研和博士论文的创新情况,并陈述推荐学生参加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的理由。刘仁山教授认为,根据我国《学位管理条例》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创新性研究,这既是对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导师的基本要求。博士生的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创新性,固然首先取决于学生的努力,但与导师是否切实履行指导义务也是有关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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