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亚男) 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办、民商法典研究所负责编辑的《私法研究》2011年第10卷刊载的《从意思自治到人格保护——隐私权视角下的现代民法范式移转》(作者:对外经贸大学大学法学院马特副教授)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2期作为重点文章转载,转载题目为《从意思自治到人格保护》,转载4110字。
马特副教授的《从意思自治到人格保护——隐私权视角下的现代民法范式转移》一文以隐私权为例,由民法基本理念展开谈人格的保护,其中关于民法范式的变迁为对人格的保护提供了时代背景和坚实基础,文章精彩纷呈,最具亮点的部分莫过于其对于“人”的关注。
该文共分为三个层次。在第一个层次“人个性正在向财产夺回桂冠”中,作者从法律制度运动的角度说明了近代以降从财产到人格构成了民法发展的大致脉络,并通过现代社会现实同民法意思自治理论的对比得出意思自治范式衰落趋势不可避免,同时还阐释了对作为人性尊严和自由的最后一道底线的隐私权予以保护的必要性。
在文章的第二个层次“现代情景下的民法:范式转移之动因”,作者通过三个方面展示了现代民法理论范式移转的背后隐藏的民法知识整体的蜕变兴替。一是规范基础的重构,从行为本位到资源本位体现了民法正义观从交换正义到分配正义的转变。二是意识形态的转向,从自由主义到多元主义,即现代民法已经不再单纯的以古典主义为依托。三是现代福利国家中的自由危机,即干预主义与多元主义的张力。其映射在民法上即表现为人格权保护的强化以及民法对社会本位趋向的关注。
在第三个层次“主体预设的变迁:现代民法中‘人’的再发现”中,作者认为民法中的主体预设可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从世界的主人到现代性铁笼中的囚徒、从理性抽象的人到现实具体的人、从不食人间烟火唯利是图的“经济人”到充满苦恼与焦虑的“现代人”。在此基础上作者建议将现代人从财产法中心的意思自治范式中拯救出来,重新发现人的主体性和精神价值作为现代民法的任务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作为择优推介人文社会科学重要研究成果的文摘类期刊,其对《私法研究》文章的转载是对《私法研究》办刊质量的充分肯定。《私法研究》不仅是展示私法领域创新和发展的论著精华,更是反映私法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重要窗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研究成员将再接再厉,坚持《私法研究》集学术性、前瞻性以及对策性为一体的鲜明风格,努力开拓私法研究的新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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