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依鑫 廖奕霖)今年的“两会”正式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也已列入人大立法规划。诉讼法修改在法学院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和讨论的热潮。
众教授解析诉讼法修订
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系方世荣教授表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在以“论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扩大”为主题的第二十七期“中南说法”中,方世荣教授解析了行政诉讼法修订情况。方教授指出,我国当前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一定缺陷,应该采取以“开放式为主,封闭式为辅”的方式,以扩张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更加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
法学院诉讼法学系蔡虹教授则就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质疑。她强调了在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的地位与作用,并指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民事抗诉的改进非常有限,许多重要的问题在急需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时予以解决。
在中南诉讼法学论坛关于“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探讨中,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刘春梅副教授针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解析,并提出了自己对解纷机制多元化的看法,认为解纷应当最大限度遵循当事人的意志。
法科学子讨论诉讼法修订
作为法学院一名大一新生,法1103班的杨雪峰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格外关注。在了解了刑诉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后,修订案中有关“不强制被告人近亲属出庭作证”的内容让他印象深刻,他认为,此举维护了被告人与亲戚之间的亲属关系,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法学院2010级学生肖泽认为,此次刑诉法的修正案立法技术较高,改动适度,充分考虑了社会现状。肖泽说,自己很关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也积极参与了同学们的讨论,并在人人网中发表了一篇文章,论证了此次刑诉法修正案的合理之处。
法学院大四学生陈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的次日,他在人人网上发表了两篇文章,阐述了修订后的新法与旧法的差异,并重点针对争议较大的“第73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
编辑: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