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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生活的证成与接受

来源:发布时间:2012-03-09 字体:

    新闻网讯 (记者 陈可娟 钟培文)3月8日晚七点,中国民商法高峰论坛第七讲“可能生活的证成与接受”在我校文泓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本次民商法论坛由我校民商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法律逻辑学会副会长、法学院张继成教授主讲,法学院李培锋副教授、法学院资琳副教授评议,法学院张红副教授主持。

 

    此论坛以张继成教授的论文《可能生活的证成与接收》为蓝本,探讨了法律论证与司法判决的规范研究问题。

 

 

 

 

    首先,张继成教授谈到我国司法判决的可接受性的现状及其分析,对现状做了简要的评价。他说本文的两个基本前提是:法律价值命题和法律规范命题能被证成、无穷倒退和循环论证不能成为法律论证的理想图式。

 

    接下来他重点讲解了文章的第三部分。认为从语言表达来看,判决结论不过就是用自然语言表达出来的一个规范命题,这种命题与日常生活所说的其他规范命题并无太大差异。他还对题目进行讲解,讲述了“为什么选用‘可能生活’这个概念作为题目”。他说:“在笔者看来,改变人类生活有两种事件:一个是自然事件,比如地震、洪涝灾害等;另一个是人类事件,如政策决策、军事决策、战争、司法判决等。”他认为“司法应当采用理性的态度”,认为“可能生活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

 

    文章共有八个部分,张教授对第四至第八部分做了简单的讲解后,张红老师对张教授的讲话做总结:“张继成教授本着学者的立场,告诉法律人的使命,告诉我们司法判决对生活对国家产生怎样的影响。”

 

    随后李培锋老师赞同张教授的观点并进行评议。他说,张老师提出的可能生活与法律负责相比更有包容力,并且从逻辑上讲更准确;论程序合法性与合理性是过去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完善;赞成张老师提出的任何司法判决都应接受证成的检验的理论;同时也从定量研究方面对张老师提出的理论的担忧。

 

    资琳老师认为张老师的研究的确是吹响了攻击现有法理学的号角,但同时对张老师接下来研究的完善方向进行了建议。张老师对两位评议人的观点,一一作了详细的解释。

 

    最后张教授耐心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在旁的张红老师感叹“法学院藏龙卧虎”、“名师出高徒”,张教授也称赞其中一位同学“非常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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