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 赵晓晴 杨姝菡) 12月11日下午两点,我校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系列学术活动——学术沙龙在模拟法庭三举行。此次活动围绕空气质量和关于PM2.5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学术讨论。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高利红副教授,来自法学、经济学等专业的4位博士生和20多位硕士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粒径小,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大,日益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活动主要围绕几个问题进行讨论,首先同学们就“空气质量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空气质量的制定到底是应该顾及经济发展还是以人体的健康为本?11级环境法研究生董睿同学认为空气质量要以人的健康为首要目的,可以换种思路发展经济,例如将造摩天轮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11级经济学研究生李大川表示赞同,“经济发展为短期战略投资,要以可持续发展眼光看问题,人民健康才是长期战略投资”。也有同学表示,经济发展规划更重要,环境质量应次要考虑。
接下来,同学们对“空气质量是不是秘密”的问题见仁见智。董睿同学表示,空气质量不应该是秘密。而苗晋源同学表示,由于经济政治原因的限制不能公开,公开空气质量会给民众施压,可能还会引起民众恐慌。齐晨同学则说“无所谓秘密,公布出来的数据非专业人士也看不懂,但民众却能切实感受到空气质量的下降”,他还表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如更关注怎样改善环境。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已作为空气质量监测标准,而PM值还没有纳入我国空气质量检测标准。PM2.5的标准,是由美国在1997年提出的,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监测随着工业化日益发达而出现的、在旧标准中被忽略的对人体有害的细小颗粒物。他山之玉可否为鉴?“我们能从美国的空气质量标准中学到什么”成为接下来的议题。“美国做法只起参考作用,不能照搬”是多数人的观点。一位经济学同学从经济角度给出了更深刻的见解,中美两国不能同一而论,“GDP50%的贡献来自于制造业,即排废类企业,如果考虑空气质量,GDP下降就会引起失业等社会不能定因素,而美国作为技术强国就不同了”。最后同学们还就能源结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经过激烈的讨论,会议最终达成以下共识:
1、PM2.5应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强制监测指标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
2、空气质量标准应当以公民健康为首要考虑因素,政府应该加强对于环保资金的投入。
3、环境法应该规范政府对于空气质量状况的发布,以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4、政府在公布数据信息的同时应告知公民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
5、应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以减少因人口密度过大以及交通运输等问题产生的空气污染。
6、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使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7、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空气质量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高利红老师对活动进行了总结:此次活动有效揭示了问题的广度和复杂性,大家从经济、法学、管理学三个角度对问题进行多思路讨论,并指出有些问题可以继续探讨,如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选择,经济与健康的平衡。她还鼓励同学们有思想就要和大家分享,下次活动要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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