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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需从表演中透真实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1-11-26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 赵晓晴 曾敏讷)  11月24日晚7点,09级法学院师生在模拟法庭一举办了一场模拟审理案件活动,到场嘉宾有法学院团委书记陈琦、学办主任袁桂君以及老师及辅导员数名。


 

    案件主要为被告人李大国,王香秀与被害人赵某一家三口均在旧货市场摊位卖自行车,曾发生多次口角,在一次打斗后,李将赵的儿子刺中心脏致死,王持铁板将赵妻右上唇袭伤,赵也重度轻伤。审案主要为使李和王定罪。

 


    审案共有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等18人参加。在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后,正式开庭。首先审判员核对被告信息,之后进行法庭调查,在大致了解完案件后,公诉人和辩护人轮流进行提问。辩护人坚持被告处于保护自己而动刀,而公诉人认为被告李系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王系故意伤害。在证据凶器及医院伤情鉴定书出示后,4名证人相继出庭,其中证人李文林证词明显偏被害方,描述被告方先动手,而孙晓琨描述被害方先动手。证词可能带有个人倾向性,都不能完全证实。案件主要讨论为哪方先动手,被告是否系故意行为。最终结果判为由于李大国常随身携刀,不构成故意杀害,定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王定为故意伤害罪判管治6个月。


 

    在15分钟合议庭商定期间为观众发言环节,观众反映基本对此次活动满意,但辩护人态度稍有情绪化,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审判进行。双方全过程以照念资料为主,无法展现思维敏捷性,表演因素过重。

 


    潘老师针对次活动谈到,法警动作十分到位,案件也有指导性,看似简单实际复杂,但未能注意细抓被告掏刀等细节问题,导致结论不清晰。把握细节,适时发挥,模拟法庭需要表演层面,更需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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