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 惠 万 婷 李登伟) 6月1日晚7时,由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的第二十期南湖论坛在模拟法庭(一)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对症下药还是饮鸩止渴——‘限购令’的涉法性问题解析”。本次南湖论坛邀请到的四位主讲嘉宾分别是博士生导师、法理学老师张德淼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老师高飞副教授,经济法老师陈虹博士以及行政法老师李修琼。
作为本期南湖论坛的主持人,张德淼教授基于2008年的“限外令”到2010年的“新国十条”再到2011年“新国八条”的国家政策进程这一宏观背景,从购房者和房地产方的角度出发,引出了“限购”措施的涉法性问题。接着,陈虹博士、李修琼博士以及高飞教授就此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讲解和观点的交锋。 陈虹博士从经济学的角度鞭辟入里地表达了自己对“限购令”涉法性问题的独特见解。他首先对“限购对象是否只是房屋”“房屋的概念”以及“限购令的实质”三个联系紧密的问题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解答,接着由对上述问题的剖析过渡到对“限购令”的看法,他认为“‘限购令’是一剂猛药,是政府在正确时间正确地点做出的方式错误的决策”。接下来,他对“限购令”的合法性问题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做了深入的分析,得出结论“政府限购的做法合法性依据不足”,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政府的宏观调控必须符合市场规律”。此外,他客观地分析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同时从美、日正反两方面经验充分说明了“让政府归政府,让市场归市场,各归其位”的观点。 李修琼博士则从行政法的角度独辟蹊径地表明自己对“限购令”持肯定态度。她将房地产市场现状比作儿童发烧,将“限购令”比作退烧药,生动形象地说明了“限购令”的必要性。她认为“限购令”能够达到“满足基本生存需求,抑制投资需求”的效果,并且就适应性原则、利益损害最小原则以及目的和手段适用性原则分别分析了“限购令”的合理性。
高飞教授从民商法角度对“限购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并旗帜鲜明地表达了“‘限购令’这剂药开得不合理”的观点,他认为房价高涨的实质是土地价格高涨,他提出了由国家控制土地价格的稳定,并且通过补贴和征税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独特见解。此外,高飞教授还以其深邃的视角和理性的思维提出了解决房地产问题的途径:不以购几套房子来调控,而以居住人人居面积来调控;控制二手房从控制一手房开始。他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接着,李修琼博士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陈虹博士也回应了李修琼博士的看法,并将“限购”问题上升到新的高度。陈虹博士认为要将房地产市场之于整个社会转型阶段,而政府的干涉也应当关在法制的牢笼里。 而主持人张德淼博士在点评各方观点后,也明确表达了他自己对“限购令”的观点——“政府的预期目标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但方法和手段欠妥当”,他认为政府调控“宜疏不宜堵,关键在源头”。关键在于对土地资源配置和公权力的合理限制。 随后,论坛进入精彩的互动环节。四位老师对同学们的疑问做出了耐心的讲解,并针对他们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观点。最后,第二十期南湖论坛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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