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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多法硕学生分赴鄂粤各级法院实习

来源:法硕中心发布时间:2011-03-03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雷生)2月28日上午,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举行了2009级(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赴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的动员大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负责人及2009(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体同学参加了动员大会。中心负责人就本次实习进行了动员,指出了实习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实习纪律和要求。(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2009年开始招收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新类型,教育部对该类型的专业硕士培养的实习有特殊要求。

 

    动员会后,2009级(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体同学已开始于近日分别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等单位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法律实务实习教学活动。

 

    本次大规模、有组织、长时间赴校外实习基地实习,是我校(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我校与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质性探索。

 

    (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教育部在2009年1月就培养法律职业应用型人才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为了培养政法战线等司法部门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急需的实务型人才。在吴汉东校长中南大法律硕士教育要“有特色、高水平”的指示下,在陈小君副校长的直接领导关怀下,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根据教育部关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投入巨大财力、物力、人力,精心组织了这次大规模、长时间赴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为了保证实习有序、高效、安全,对全体实习研究生进行了分组编队,配备了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带队教师,并在研究生中指定了队长、副队长,并成立了临时党支部书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力求在6个月的法院实习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累法律职业经验、职业技能,为我校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进行探索和积累经验,通过有组织的高效实习将我校(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成“有特色、高水平”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实务型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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